上海注册公司 全部服务
上海万畔财务有限公司电话 13062718906
主页 > 政策资讯 > >

上海核定征收优惠政策

上海核定征收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上海地区针对入驻的个人独资企业,按照收入10% 的利润率实行核定征收,通过将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税目转化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企业可以设立一个或多个个人独资企业作为公司部分公转私的现金通道。即按0.5%-3.5%征收个人所得税。只需要通过成立一人企业跟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改变了商业模式和个人获取收益的名义,就可以享受到政策。个人独资企业年收入不超过500万,另需缴纳3%增值税及0.3%的附加,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的增值税专票可以抵扣)。年收入超过500万的个人独资企业,转为一般纳税人,同样按照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需缴纳6%的增值税及0.6%的附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6%的增值税专票可用于抵扣)。


个人独资企业人所得税最新税率表

上海地区税务局实行分级累进制。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根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14年第35号)等文件的规定:
一、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取最低值):

行业 应税所得率
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 5%
建筑、房地产 7%
饮食服务业 7%
娱乐业 20%
其他行业 10%


二、个人独资企业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表(2018年10月1日实施)
个人所得税率表(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0000元的 5 0
2 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 10 1500
3 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10500
4 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 30 40500
5 超过500000元的部分 35 65500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无起征点)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上海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政策0-500万税负变化表一览

年收入间
(单位:万)
月收区间 增值税 附加税 个税综合税率 增值税
扶持比例
实际税负
120以下 10万 0 0 0.5-1.12 0.6% 0.5-1.12%
120-300 10万-25万 3% 0.27% 1.12-1.65% 0.6% 3.79-4.32%
300-500 25万-42万 3% 0.27% 1.65- 2.19% 0.6% 4.32-4.86%
500以上 42万以上 6% 0.54% 2.19- 3.5% 1.2% 7.53-8.84%

备注:以服务业应税率为10%来计算的,月销售额10万以内免增值税。

全程提供工商注册、注册地址、落实政策文件、以及每月报税/开票/银行/年检/应对工商税务检查等各项当地服务,一站式托管,全程无忧。

核定征收办理:沈老师:13062718906


  • 上一篇:核定征收
  • 下一篇:一般纳税人可以核定征收吗?
  • 名企合作,服务保障

    万畔财务与众多企业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全心全意为企业发展助力

    上海万畔财务电话上海万畔代理记账公司电话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

    13062718906

    上海万畔财务有限公司官方微信微信咨询
    上海万畔财务有限公司官方在线咨询
    上海万畔财务有限公司联系方式